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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苏 @ 2008-06-27 10:01

“我在故我思,乃有“问题”焉。我思故我在,乃有“主义”焉。”“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就一直在“主义”与“问题”两个方面苦苦求索着。对于西方产生的种种主义,我们国人往往心向往之,希望能以之解决种种“问题”,但我们却又常有一种迷惑的感觉,很多概念于我们来说总是那么的含含糊糊,难以理解。随便举一例来说,同是自由主义,在英国是自由主义,在美国却被称为保守主义,而保守主义一词在英国却表示另一种在美国被称为“托利主义”的理论。误解的产生,一方面是思维方式和翻译的原因,“主义”来自西方,在中国语境里我们的理解不免有些困难;另外一大方面则是由于这些理论本身在在发展的过程中在定义上便有着不尽详尽,相互混淆的地方。在我看来,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这些看似分离的“主义”,实际上却有着一些共同的底线。在这里,我试就最基本的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大思想流派进行分析,说明它们是最终统一于人性的。 

一 

自由主义发轫于十八、十九世纪,是西方最重要的思想流派(或曰意识形态)。对于自由主义的讨论几乎涉及了西方所有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因此也被成为“元意识形态”。正如前文所说,自由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产生了一些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理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将它的核心理论观点拿出来,看看它的人性主义基础。 
说起自由主义就不得不提个人主义,在有些学者的观点里,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同一过程的两面,个人主义的政治诉求就是自由主义,而自由主义的根基就是个人主义。主流观点认为,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这反映了坚持个体具有至高无上价值的信念。个人主义最重要的两点内涵就是“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原或基础”和“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人是目的)” 因此自由主义强调自由选择权。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类最重要的权力就是对于自己行为的掌控(当然,在不影响他人自由的情况下),他们认为无论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是符合社会的大众观点,只要他不违反法律,他都有决定自己行为的权力,因为他个人才是社会的终极价值。另外个人主义还隐含着对基本平等的信仰,至少对于道德价值而言是如此。自由主义对于个人的观点扩展到社会,就形成了一个以尊重人权,提倡社会生活多样性,反对人治为要素的自由主义观点。因此自由主义包含了一下的六条基本原则:自决原则;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多元主义;中立性;善的原则;正当对善的优先性 。因此有人说,自由主义意味着一种世界观,一种价值体系,一种对某些人来说不可背逆的政治,它将个体的自由视为最重要的价值,别人的自由是它的唯一界限。 
自由主义者信奉有限政府,他们认为国家虽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其只须负责保护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准则不被破坏即可,例如防止人们对其他人使用暴力,以及在经济领域内保证自由竞争,防止垄断的形成等等。国家过多地干预被认为是对人们自由的破坏,因此是不适宜的。另外国家制定管理国家的规章制度时,原则上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也就是“统治者”要接受“被统治者”的授权。在政府权力被限制的同时,自由主义者们笃信自由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认为市场是经济发展取之不竭的动力。 在社会福利方面,自由主义者信奉“自主保障”的原则,至多还加上一条“扶助原则”。所谓“扶助原则”指的是:首先每个人应该自主,然后是家庭有扶助个人的责任;只有当家庭确实无能为力时,才由基层社会机构,如乡镇等提供援助;只有当基层社会机构无力支助时,才由更高一级社会机构出面,以此类推。可以说自由主义的福利原则就是自食其力,这一点也体现在自由主义者在追求幸福方面的理念里。我们常说的“美国梦”,其核心就是一个能以自己能力创造新生活的梦想,我认为,这个梦集中体现了自由主义对于人性的认识。 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允许个人自由的选择其行为,但却不保障行为的结果。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力,这是社会予以保障的,但是你最终是否可以得到幸福却完全取决于你自己。这就是自由主义,有自由,更有责任。 

二 
社会主义思想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平等派和掘地派,或者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乃至柏拉图的《理想国》,但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信条直到19世纪早期才逐渐形成 。它的发展是对工业资本主义出现的反应,社会主义最初代表的是手工业者的利益,这些人受到工业扩张的威胁,但很快就和不断增长的工人阶级有了联系。最初的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废除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代之以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这里我们不难察觉早期的社会主义要破坏和替代的就是市场经济,至于以后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背离了社会主义最初的意图,这一现象与其称为改革,不如说是因为社会主义者也开始认识到了市场的工具性。由于不是本文重点,这里先略去不提。 社会主义的核心观念是认为人类是一种与共同人性的存在相联系的社会动物,因为这一人性,人们因一种同志友谊或博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社会主义者习惯于强调后天胜于先天禀赋,强调集体多于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强调社会平等,相信平等具有最高价值。与自由主义的机会平等不同,社会主义更愿意讲“结果平等”,这一价值观也是计划经济、按需分配、公有制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概念的一个基础。 社会主义者倾向于根据财富分配解析社会,把阶级看做一个重要的社会分群标准。阶级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立场”问题,也就是思考的出发点。社会主义在传统上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利益,认为工人阶级是社会变革的原动力,可是他们却一直承受着资本家的剥削。因此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要消除经济和社会的阶级,至少要降低这种不平等。 

三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常常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想法,认为两者是对立的两种价值体系:自由主义意味着放任而社会主义则意味着管制。两者泾渭分明,互不相容。可是事实却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当我们拨开迷雾仔细审视这两种主义的时候,我们却发现了他们有着相似的人性基础。实际上,在两者的发展过程中,都曾出现了在一定程度上向对方靠拢的情况。十九世纪晚期,自由主义阵营出现了一种社会自由主义,相信与福利改革与经济干预。而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阵营情况就更明显了,甚至出现了革命的社会主义 与改良社会主义 的对抗。 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立论都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认识上的。人类的“第一欲求”是生存,为了生存人类必须尽力占有对自己有利的资源,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由主义者认为,人们逐利的本性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正相反,为了得到利益,防止混乱导致价值的丧失,人们摸索了一套“共同道德”,这一“道德”应得到人们的“合理忍让”以避免更多的损失。由此,自由主义认为会产生一个相互制约的达到平衡的市场,在市场上每个人都想要得到自身的利益,反而使各种权力抵消在市场中。 既然人都是自利的,那么谁都想社会的制度会对自己有利,自由主义鼓吹建立一套让人们可以参与管理国家政策的制订的体制,那么这样制订出来的肯定是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利益的。 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最重要的反应就是承认个人努力的价值,给予人们同样的通过努力得到成功的机会。他们认为只有让人们有满足自身欲望的能力和机会,社会才能得到发展。 而在社会主义者那里,同样的情况却有了不同的理解。社会主义者认为既然人都是逐利的,那么只要有利益的存在,人们都有可能破坏“公德”去谋求私利。所以社会主义强调建立一个集体制国家,并将所有资源收归公有,交由集体管理,从而杜绝个人的投机行为。 既然人们都想得到利益,那么社会的利益该如何分配呢?对于这一问题,社会主义也追求平等但是他们却不相信不同阶级的人们可以最终得到一样的待遇。因此,他们希望得到“结果公平”,不管你是什么阶层,可这在一定程度上却也阻碍了人们的积极性。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都是因应工业社会的变革而产生的, 二者最初都是以抗争、批判的面貌出现, 它们所要对抗的都是那个时代最不合理或最不人道的处境和制度。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实都在追求自由,社会主义之所以给人一种专制的印象,其实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极权主义对它的影响,使人产生了误会。哈里.尼克曾说:“社会主义必须以争取自由和民主作为最高宗旨,否则它就什么也不是。” 在这里我们不妨以另一种角度来看待自由与管制,一句话就是:对于私人领域要民主,对于公共领域要管制。既是这样,只要我们划分清公域和私域的范围,以人性主义的观点,就能最大程度上的避免出现那些违反基本人性原则的错误了。 无论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各自对自身理论的改革,还是方兴未艾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摸索,我们都在追求一种完美,一种根植于人性之上的制度。毕竟,“人是万物的尺度”,“主义”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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